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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的通知

来源: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8-26 14:34:07

各区市招考办、有关学校:

因个别考生放弃“3+4”本科录取,部分职业学校“3+4”本科计划出现缺额。经研究决定,对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设置

本次“3+4”本科征集志愿继续按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共4个平行志愿。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所需的院校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征集志愿招生计划、各学校各专业第一次录取最低分数等见附件一。

二、征集志愿填报

1.填报资格

本次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参加201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未被“3+4”本科录取;

2)考生成绩须不低于拟报考的“3+4”本科第一次录取时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如:山东轻工工程学校的模具制造技术专业第一次录取时最低录取分数为566.6分(数学97.5分),拟报考该学校该专业的考生成绩须不低于566.6分(其中566.6分的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7.5分);

3)报考青岛旅游学校的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面试并面试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旅游学校面试时间:826日上午8:30-11:30

面试地点:青岛旅游学校 招办103

面试联系电话、联系人:18766265299 老师

2.征集志愿填报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自行从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qdzk.gov.cn)下载《201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表》(见附件二),并使用黑色签字笔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在下方签字并按手印(红色印泥)。

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于827(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成绩单(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填写好的《201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表》到所在区市招考办进行审核。

各区市招考办审核无误后,将户口簿和准考证原件交还考生,其他材料留下,并在《201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表》上加盖公章。

各区市招考办于828日上午9:30前将汇总好的《2015年青岛市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表》报市招考办中招处。

三、征集志愿录取

1. 征集志愿录取按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录取分数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780分标准计算成绩。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录取时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征集志愿执行各学校各专业第一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只在线上进行征集志愿。线上考生按缺额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满额;线上生源不足,不降分录取

3.有面试要求的专业,录取投档时关联面试合格成绩投档,未参加招生学校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投档。

4.录取结果将于829在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www.qdzk.gov.cn)和青岛市招考办官方微信(微信号:qdzk2014公布。“3+4本科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录取结果同时取消。

附件:

1.2015年青岛市部分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计划及第一次录取最低分数线

2.2015年青岛市部分职业学校“3+4”本科征集志愿表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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